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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技术转让的实施方针 10.1 技术转移的对象和内容 目前设想的技术转移对象及内容如下表所示。关于提高自治区、市县对口专家能力的内容,由日方专家直接实行,关于提高乡的职员和村内指导员能力的内容,由接受了日方专家指导和建议的对口专家实行。
细目
主要内容
主要对象
推进业务
明确有关定居事业和保护天然草地的体制和任务
自治区C/P (行政层次及研究层次)
制定计划
计划的制订方法、PRA社会调查方法、地区资源的评价等
自治区及市县C/P (行政层次及研究层次)
试点项目
事业实施的方法、技术评估的适用办法、活动的监测及评估办法、个别技术
自治区及市县C/P 乡属职员(技术推广员)
技术普及体制
技术指导方法
自治区及市县C/P乡属职员(技术推广员)、村内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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