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然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及牧民定居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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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背景
2 项目目的
 2.1 项目目的
 2.2 项目实施对象地区
 2.3 项目实施时间及内容
3 项目基本方针
4 项目实施方法
 4.1 准备阶段
  4.1.1 日方准备工作
  4.1.2 中方工作
 4.2 制订计划
 4.3 试点项目
 4.4 技术-普及
 4.5 项目管理
5 项目的实施体制
 5.1 实施体制
 5.2 安全对策及联络机制
 5.3 关于实地测量等
6 工作计划
 6.1 工作计划
 6.2 工作程序(程序表)
 6.3 毎年度的目标
 6.4 委托咨询部门调查
7 日方工作人员计划
 7.1 专家组的构成
 7.2 业务人员的工作分工
 7.3 派遣计划
8 项目实施期间需提交的报告书
9 委托提供方便事项
10 技术转让的实施方针
 10.1 技术转移的对象和内容
 10.2 各领域的技术转让计划(草案) 
11 项目计划概要表(PDM)
12 参考资料
 资料-1(R/D)
 资料-2(M/M)
 资料-3(亚洲地区沙漠化防治对策的概略)
 资料-4(可持续发展的农牧业经营日历∶阿勒泰地区的实例)
 资料-5(与定居年数相应的活动(方案))
 

 2 项目目的
 
2.1 项目目的
    本项目的目的是实现如下目标。

    通过在示范区大力实施保护天然草地和提高牧民生活水平并举的可持续性定居工程的示范性措施,确立针对定居牧民的技术支持体系。  

    其总体目标如下。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推进定居工程,实现保护天然草地,提高牧民生活水平的目标。

  2.2 项目实施对象地区
    项目实施的对象地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具体的示范区为昌吉市庙儿沟乡阿克齐村和富蕴县杜热乡恰布拉平台村。
    在示范区将各选择示范性强的20户牧民实施试点项目。
  2.3 项目实施时间及内容
    本项目自2007年5月至2012年3月止,共约实施59个月。主要内容如下。

 制订示范区天然草地保护利用计划、土地利用计划、农业经营计划、水利用计划,完善技术普及体

   制计划
 根据示范区所制定的计划,实施保护天然草原、提高牧民生活水平的前期试点项目。
 为实现定居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技术推广体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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