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然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及牧民定居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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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背景
2 项目目的
 2.1 项目目的
 2.2 项目实施对象地区
 2.3 项目实施时间及内容
3 项目基本方针
4 项目实施方法
 4.1 准备阶段
  4.1.1 日方准备工作
  4.1.2 中方工作
 4.2 制订计划
 4.3 试点项目
 4.4 技术-普及
 4.5 项目管理
5 项目的实施体制
 5.1 实施体制
 5.2 安全对策及联络机制
 5.3 关于实地测量等
6 工作计划
 6.1 工作计划
 6.2 工作程序(程序表)
 6.3 毎年度的目标
 6.4 委托咨询部门调查
7 日方工作人员计划
 7.1 专家组的构成
 7.2 业务人员的工作分工
 7.3 派遣计划
8 项目实施期间需提交的报告书
9 委托提供方便事项
10 技术转让的实施方针
 10.1 技术转移的对象和内容
 10.2 各领域的技术转让计划(草案) 
11 项目计划概要表(PDM)
12 参考资料
 资料-1(R/D)
 资料-2(M/M)
 资料-3(亚洲地区沙漠化防治对策的概略)
 资料-4(可持续发展的农牧业经营日历∶阿勒泰地区的实例)
 资料-5(与定居年数相应的活动(方案))
 

4.2  制订计划

    根据现有资料,此前的定居化事业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未能有效地保护当地自然资源和天然草原,因而牧民仍然不能摆脱对放牧的依赖。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寻求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保护并举的地区自然资源管理方法。为此,本项目要制订出正确管理地区自然资源、有效采用生产技术的各种计划。具体地说,要制定天然草原保护利用计划、土地利用计划、水利用计划、农业经营计划。而且,由于尚未设置以定居事业和天然草原保护为目的、实行统一领导、协调、配置的机构,系统性的技术普及体制还没有建立健全,所以有必要制订完善技术普及体制的计划。
    在制订这些计划的过程中,中国方面有关人员的主体作用很重要,所以从项目启动之初,就要集中对口专家和协作单位的有关人员,实施PCM(项目周期管理)专题讨论会(分析问题,制订计划)等。采用PCM方法分析现状问题,提高中方对口专家实施项目的主体意识。
    在制订各种计划的过程中,要制定与日方专家共同实施的、各部门配合协调的计划,要让对口专家经常参与这些活动,以便他们能够学会这些计划的制订方法。
    同时,对制订好的各种计划,要通过试点项目进行验证,再将验证结果适当地反映在计划中,以提高其通用性。
                            计划与试点项目的关系

    下表说明了各种计划的制订程序和实施的主体。

 

项  目

实 施 主 体

1

成立计划编制小组

新疆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

2

制订计划的方针和实施步骤的研究

新疆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

3

收集现有信息、实地访问

委托当地咨询公司

4

对现有计划及实施情况、现有研究结果的重新审视

新疆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

5

课题分析

新疆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

6

选定示范农户

新疆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

7

示范区实地调查

新疆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

8

制订计划

天然草地保护利用计划

新疆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

土地利用计划

新疆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

水利用计划

新疆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

农业经营计划

新疆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

技术普及体制完善计划

新疆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

9

召开说明会

新疆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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